李伟的知情不报、以及李娟的污蔑,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律师。 律师听完,沉默了片刻,然后给出了一个我意想不到的建议。 “吴晴女士,根据您说的情况,我认为我们不仅可以要求离婚,还可以向他们追讨一笔费用。” “什么费用?” “您这三年来,作为全职护工的劳动补偿金。” 律师解释道:“虽然您是他的妻子,但您提供的,是远远超出正常夫妻扶助义务的、专业级别的24小时护理。尤其是在他们明知病人情况并不严重,还故意隐瞒、让您持续付出的情况下,这已经构成了欺诈。我们可以按照市场上高级护工的薪资标准,要求他们进行赔偿。” 这个提议,像一道光,瞬间照亮了我的思路。 对。 我凭什么白白付出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