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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免要约收购是什么意思?

豁免要约收购是什么意思?

豁免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在实施可触发法定要约收购的增持行为时,依法免除发出收购要约义务。

在中国,受理和批准豁免根据中国《证券法》,有规定任何人士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如由低于百分之三十增持到超过百分之三十,或由低于百分之五十增持到超过百分之五十,就有需要向其他股东提出全面收购的要约,收购的条件为该股在过去五十二周的最高收市价,但该股东可以向证监会申请豁免。

所以市场上常有大股东提出有条件增持公司股票超逾百分之三十或百分之五十两临界面,其中之一的条件为获得证监批准豁免要约全面收购公司的已发行股票。收购要约请求的机构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证券法》,投资者在符合下列情形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1)投资者或一致行动人持有或者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增持的。

(2)投资者或一致行动人持有或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百分之三十的。

(3)投资者或一致行动人拟向同一上市公司的股东连续公开求购其所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导致其在收购完成后持有、控制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百分之五十的。

从目前实践来看,第1种和第2种情况比较常见,也更有实际意义。

扩展资料:

收购人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时,应当提交以下备查文件:

(一)中国公民的身份证明,或者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

(二)基于收购人的实力和从业经验对上市公司后续发展计划可行性的说明,收购人拟修改公司章程、改选公司董事会、改变或者调整公司主营业务的,还应当补充其具备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的管理能力的说明。

(三)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被收购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应提供避免同业竞争等利益冲突、保持被收购公司经营独立性的说明。

(四)收购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2 年未变更的说明。

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说明;收购人或其实际控制人为两个或两个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还应当提供其持股5%的上市公司以及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说明。

参考资料: 豁免要约收购   百度百科

要约收购的内容包括哪些?

要约收购市公司全部依法发行的股份为标的,是一种特殊的证券交易行为,主要包括什么内容?

要约收购的内容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这是各国证券市场最主要的收购形式,通过公开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要约收购是一种特殊的证券交易行为,其标的为上市公司的全部依法发行的股份。

1.要约收购的价格。主要有自由定价主义和价格法定主义两种方式。价格条款是收购要约的重要内容,各国对此都非常重视。

2.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证券法》未对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进行规定,《收购办法》第36条原则认可了收购人可以采用现金、证券、现金与证券相结合等合法方式支付收购上市公司的价款;但《收购办法》第27条特别规定,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但未取得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股东选择。

3.收购要约的期限。《证券法》第90条第2款和《收购办法》第37条规定,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4.收购要约的变更和撤销。要约一经发出即对要约人具有拘束力,上市公司收购要约也是如此,但是,由于收购过程的复杂性,出现特定情势也应给予收购人改变意思表示的可能,但这仅为法定情形下的例外规定。如我国《证券法》第91条规定,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批准后,予以公告。

要约收购报告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收购人的名称、住所;

2.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

3.被收购的上市公司名称;

4.收购目的;

5.收购股份的详细名称和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

6.收购的期限、收购的价格;

7.收购所需的资金额及资金保证;

8.报送要约收购报告书时,所持有被收购公司股份数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9.收购完成后的后续计划;

10.中国证监会要求载明的其他事项。

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有哪些区别?

1.交易场地不同

要约收购只能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进行,而协议收购则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场外通过协议转让股份的方式进行;

2.股份限制不同

要约收购在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达到30%时,若继续收购,须向被收购公司的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90%时,收购人负有强制性要约收购的义务。而协议收购的实施对持有股份的比例无限制;

3.收购态度不同

协议收购是收购者与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大股东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订立合同收购股份以实现公司控制权的转移,所以协议收购通常表现为善意的;要约收购的对象则是目标公司全体股东持有的股份,不需要征得目标公司的同意,因此要约收购又称敌意收购。

要约收购的特点有哪些?

要约收购其最大的特点是在所有股东平等获取信息的基础上由股东自主作出选择,因此被视为完全市场化的规范的收购模式,有利于防止各种内幕交易,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要约收购包含部分自愿要约与全面强制要约两种要约类型。部分自愿要约,是指收购者依据目标公司总股本确定预计收购的股份比例,在该比例范围内向目标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预受要约的数量超过收购人要约收购的数量时,收购人应当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媒市股网关于豁免要约收购什么意思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