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财经知识的重要性不断提升。投资者们需要了解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动态、公司财务等方面的信息,以更好地把握投资机会。下面,媒市股网小编将解答﹝康美药业虚增货币资金的手段﹞康美药业货币资金造假的责任该谁承担的相关信息,你应该可以从中了解到你需要的财经知识!

康美药业原董事长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2年,该案具有哪些影响?

康美药业原董事长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2年,该案具有哪些影响?

康美药业原董事长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2年,该案具有哪些影响?

该案件的影响很大,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主要是因为原董事长马兴田操作证券市场,扰乱市场规则,不披露重要信息,财务报表作假等问题。涉及到的人员较多,损失较大,相关利益集体庞大,拔出萝卜带出泥。同时,该案件也对康美药业的股价造成严重影响,该股下跌。

一、对证券市场的影响,导致股民对市场的不信任。

康美药业连续多年虚增营业收入,资产等,货币资金累计虚增超过886亿,给证券投资者带来24亿元左右的损失。当然,这些损失都将有康美药业来承担。

而康美药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有关的审计人员等都将承担连带责任。康美药业还对有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贿赂,构成了单位行贿罪。这个案件的判卷,导致了康美药业市值严重缩水,缩水幅度高达85%。这表明了投资者对康美药业的嗤之以鼻,同时对证券市场更加不信任。

因为这些高端玩家,在用手段来扰乱证券市场,而受伤的最终是普通的投资者,康美药业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二、表明了国家严打证券市场违法活动的决心。

这个案件,表明了国家维护资本市场改革和健康发展的强硬态度。而证监会对康美药业的行为也是零容忍,坚决让康美公司为幕后操作上市公司的实行者付出沉痛的代价。同时也对社会其他企业起到震慑作用。

抓典型进行处罚,表明了证监会的态度。强化惩恶扬善,不断增强市场的健康发展,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总结,这个案件具有很大的影响,首先,对康美药业进行沉重打击,有关的人员必须为其行为买单,付出代价。同时,也有利于规范证券市场的发展,起到警示其他公司的作用。表明了国家维护资本市场改革的决心,而康美药业也进入了破产重整中。与康美药业案件有关的从恶者,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康美药业300亿不翼而飞牵出“帮凶”:别让广发证券跑了

康美药业(维权)300亿元现金不翼而飞,全市场为止震惊。

这些年的投资者什么没见过,獐子岛(维权)的扇贝都能长腿,可如此规模巨大、堂而皇之的财务事故,事后公司却还能镇定的以“会计差错”来搪塞质疑,这是前所未有的。

“公司核算账户资金时存在错误,造成货币资金多计299.44亿元”

作为一种公开市场建制,A股从不是一个可以裸奔的场所,上市公司的一切重大动作,都要有券商、会计、律所这些第三方机构来背书的。

如此重大的财务事故,中介机构干什么去了,回答这个问题非常关键。

证监会去年就开始对康美药业进行调查,上个周末,会计师事务所正中珠江也被立案。

可时至今日,还有一位可能是康美药业事件中最重要的主角,不但没有受到追责,更没发出任何声音。

那就是广发证券。

一)默契之交

广发证券是康美药业的“老朋友”了。

18年前康美药业上市时,保荐券商就是广发证券。

但细数两家公司深度交好的起源,要追溯到中信证券对广发证券的那起收购案。

2004年,中信证券突然发起股东要约收购。

一时间,广发证券上下如临大敌。这并不奇怪,与万科类似,广发证券是一家股权结构分散、无实控人企业,一旦遭遇龙头收购,管理层大权必然旁落。

于是广发证券内部想到了一个方法,其动员2000多名员工集资设立了一家持股平台“吉富投资”,买下了12.55%的外部股份,加上辽宁成大、吉林敖东这些盟友助阵,广发成功抵御了来自中信的突袭。

看似事态已经平息,但这场“员工护盘行动”却为广发证券两年后的借壳上市买下隐患。

因为吉富投资无论在持股人数超过200人还是受让程序上先斩后奏,都触及了法律底线,必须限期清理。

于是,有四家公司成为这些广发员工股的接盘方。康美药业副董事长许冬瑾创设的“普宁市信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受让了6200万股,成为其中的四分之一。

要知道,吉富投资持有的这些员工股,是广发证券对抗中信收购的利器,如果不是过命的交情,又怎敢拱手出让。

不仅如此,吉富投资转让这些员工股时,居然是以2元多的每股净资产来定价转让的,当时A股牛市汹汹,券商股动辄出现数倍溢价。

所以这四家公司的“低价受让”,也难免让市场质疑这场交易背后,是康美药业们为广发员工股提供的代持。

而自此之后,康美药业开启了疯狂融资模式,从2006年至2019年的13年间,康美药业筹资活动净现金流入高达430.14亿元,平均每年达33.09亿元;在此前的2001年至2005年间,这个年均额只有2.35亿元。

提供这一切的正是广发证券。

从2006年至2019年的13年间,广发证券为康美药业提供的融资工具可谓五花八门,涵盖了公开增发、定增、配股、公司债、可转债、优先股等,合计规模高达252.55亿元,占康美药业同期筹资净现金流入总额的接近6成。

统计都只是公开市场融资,这还不包括早年的1000万元委托贷款和后来出现的多笔质押融资。

统计显示,康美药业大股东康美实业2014年以来在广发证券及其资管子公司处实现了多达33次股票质押,为康美药业大股东提供以康美药业为质押的33次,涉及质押股票规模近40亿股。

广发证券助力康美药业融资一览

这种深度绑定关系,可不是谁想拥有就能拥有的。

二)纵容之恶

帮忙融资只是一个维度,广发和康美间的暧昧关系却远不止此:

康美家族旗下的投资公司,投资了广发证券保荐的多个项目。

康美的一名高管,通过定增成为广发证券的间接股东。

广发证券投行部的前员工,常年在康美担任董事和顾问。

接盘广发员工股后的2007年,康美药业获得广发证券子公司广发基金10%的股权。

这笔股权在今年1月份又被广发证券回购,康美药业通过12年的持股一举获得超过8亿元的投资收益。

广发和康美的关系,到今天康美事件的爆发,无疑向资本市场提出了一个伦理难题。

那就是中介机构公司关系可以好到一个什么程度,有怎样的边界。

当超出这个边界时,中介机构还算是“中介”,还具有独立性吗?

明眼人知道,在一些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中,中介机构很多时候不止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未能勤勉尽责的疏忽者,而是出谋划策、竭尽全力帮甲方擦屁股的始作俑者。

在广发和康美的关系上,这种已经突破中介机构独立性底线的存在已经成为一张明牌,几乎是市场中的公开秘密。

可这种关系,已经不止一次逃脱了决策者的问责与制裁。

2012年,康美药业被曝存在十多亿元的虚增资产,出具“无虚增结论”的广发证券就曾被市场质疑“不具有独立性、适当性”,但此事最终却因证监局一句“广发证券调查符合法律规定”没了下文。

纵容之下,必有甚恶。

面对今天康美药业300亿现金的“差错”,广发证券随之出具的督导报告书仍然对其坚定力挺: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形”

不仅如此,这份报告书落款处居然没有日期,如此问题已不是首次出现,2017年的督导报告里,广发证券同样没写日期。

不知两家公司的合作关系是否也包括“我盖好章,你拿去用”这种极致体验。

说个题外话。

在广发证券的“老朋友”中,康美药业并不是近来唯一不太平的公司。

在担任广发员工股“接盘侠”的四家企业中,一家名为“宜华企业集团”的公司赫然在列,老板刘绍喜更是资本运作的高手。

宜华系旗下的宜化生活同样是广发证券保荐上市的。

如今这家公司的18年年报出现存贷双高、子公司占款、存货激增等异常情况,刚刚才遭到交易所19个连环追问。

回到眼下,康美药业的案件并不能就此了之。

300亿货币资金的虚列非同小可,前后如此巨大的差错更是视上市规则为儿戏,作为医药白马股的典型代表,这个案件的走向不仅关乎无数股民的信任,更将成为资本市场法治化建设能否突破既得利益集团的关键一局。

证监会已经对正中珠江立了案,这是个好兆头,但广发证券要从中承担何种责任,仍然没有说法。

作为头部券商,广发证券是一家内部人控制公司,自身的组织人事又接受当地领导,无论在证监系统,还是在属地,都具有难以撼动的人脉、资源和根基,牵一发而动全身。

毫无疑问,必将会出现一股强大的势力在康美药业案上死保广发证券,何况热点频出的资本市场又是极其健忘的。

如果今天放弃了对相关机构的追责,猖狂者又将前赴后继,而买单者将是资本市场和投资者自己。

君不见,市场对万福生科和平安证券的造假记忆十分模糊了。

本文源自融金术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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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案例中小股东如何维权

2020年12月31日,11名自然人请求发起康美药业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普通代表人诉讼。2021年3月26日,广州中院发布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同日,投服中心公开接受投资者委托。2021年4月,广州中院发布案件转为特别代表人诉讼的公告。康美药业案成为中国证券集体诉讼首案。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作为5.5万余名投资者的特别代表人参加集体诉讼。法庭委托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对原告投资损失及其他风险因素等进行测算,并组织当事人进行质证。

历经庭前会议、开庭审理及多次调解会议后,广州中院于11月12日开庭宣判。11月1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国首例证券集体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

判决结果显示,康美药业作为上市公司,承担24.59亿元的赔偿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夫妇及邱锡伟等4名原高管人员组织策划实施财务造假,属故意行为,承担100%的连带赔偿责任;另有13名高管人员按过错程度分别承担20%、10%、5%的连带赔偿责任。

同时,康美药业的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简称“正中珠江所”),因未实施基本的审计程序,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导致康美药业严重财务造假未被审计发现,被判决承担100%的连带赔偿责任。此外,作为正中珠江所合伙人以及康美药业年报审计项目的签字会计师,杨文蔚在执业活动中因重大过失造成正中珠江需承担赔偿责任,也被判在正中珠江所承责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拓展资料:

一、重惩“恶首”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意义

1.面对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问题时,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康美药业证券纠纷案是我国首单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康美药业公司连续3年财务造假,涉案金额巨大,持续时间长,性质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作为投资者保护机构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响应市场呼声,依法接受投资者委托,作为代表人参加康美药业代表人诉讼,为投资者争取最大权益。

3.在11月12日判决后,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康美药业受处罚一事公开表示,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示范意义重大,是落实新《证券法》和中办、国办《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的有力举措,也是资本市场史上具有开创意义的标志性案件,对促进我国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和健康发展,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里程碑意义。

生活中的难题,我们要相信自己可以解决,看完本文,相信你对 有了一定的了解,也知道它应该怎么处理。如果你还想了解康美药业虚增货币资金的手段的其他信息,可以点击媒市股网其他栏目。